▲色同事伸鹹豬手,還告對方誣告。(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子小美和同事到KTV歡唱喝酒,喝掛後被郭姓男同事護送回家,沒想到竟在計程車內遭對方撫摸胸部和下體,她根本無力反抗,事後無意追究僅向同事訴苦,沒想到郭男卻惱羞成怒,反控對方涉誹謗與誣告!幸好小美遇到當天載她的運將,對方出庭作證指出,從後照鏡目擊郭男正對身旁女伴毛手毛腳。
據《自由時報》報導,小美不爽自己遭猥褻還被顛倒黑白,重回ktv找證據,剛好遇到當天載她的林姓運將,對方允諾出庭作證,並表示,當時還以為兩人是情侶,因為郭男對她毛手毛腳。
最後,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美與同事郭男無恩怨,無須刻意陷害,且司機確實有目擊,認定郭男為滿足私慾,不尊重他人對於身體性自主決定權,依乘機猥褻罪判處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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