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維持高院判決,判處安妮15年徒刑。(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竹北市2年前發生一起早餐店命案,印尼籍外勞安妮(Ani)不滿遭早餐店老闆欺負憤而離職,2015年5月間清晨持刀埋伏在店外,朝林姓老闆娘左胸猛刺致死,安妮當時辯稱,沒有計畫要殺人,帶刀是要保護自己,林女身上刀傷是雙方拉扯時才不小心刺到。安妮不服遭判處有期徒刑15年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安妮2014年間在新竹竹北市一間早餐店擔任員工,同年12月離職後,因為認為工作期間遭老闆及老闆娘欺負,越想越不滿,因此2015年5月18日凌晨4時許持尖刀在店門口埋伏,趁林女停車時,打開駕駛座車門並以反手握刀,朝林女左胸猛刺,導致其最後失血過多死亡。
安妮事後辯稱,自己沒有殺人犯行,當時只是要去理論,沒有計畫要殺人,會帶刀只是要保護自己,林女身上的刀傷也是在兩人拉扯過程中不小心被刺傷,且還主張自己有罹患精神疾病,請求法官給予減刑並從輕量刑。
高院審理後認為,被告雖有精神相關疾病,但因此案是在其離職後才犯案,難認定被告在案發時有受何刺激,且被告犯案至今尚未與死者家屬和解,因此依殺人罪判有期徒刑15年,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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