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就在前座,女兒遭鄰居翁猥褻。(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黃姓老翁和中度智障的鄰居母女一同前往尖石鄉參加水蜜桃節的活動,沒想到大家都在車上,他竟色慾攻心,直接在後座伸手猥褻的女兒小蓉(化名)的下體和胸部,嚇得被對心智缺陷者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2月確定。
據判決書,黃翁103年7月12日和鄰居母女同車,由戴姓鄰居開車前往尖石鄉參加水蜜桃節的活動,但他卻趁與小蓉同坐在後的機會,搓揉女方的胸部、下體,害小蓉大叫、和前座的媽媽換座位,回家後將受辱經過告訴社工。
小蓉在法院上氣憤指控「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騙人」、「黃翁的事情,氣他」、「把他關起來」等存有強烈負面、反彈情緒及指責之口語,明顯創傷沒有復原,黃翁一審被判1年10月,但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認為他強制猥褻被害人屬實,合議庭痛批他犯後狡辯、沒有悔意,造成被害人內心傷害與恐懼,因此加重刑期為3年2個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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