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童長期被父親性侵,家人全知情卻被父親家暴威脅「不能多說」。(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父親2008年8月起趁幼兒園中班的大女兒熟睡時偷摸下體和胸部,女兒不敢聲張只能裝睡,他更變本加厲,用手指和生殖器性侵;由於母親常被丈夫恐嚇與家暴,知道實情後僅對女兒說:「對不起,沒有辦法保護妳。」直到2016年5月,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大女兒跟老師訴苦才揭發整起性侵案件。
年近50歲的父親趁大女兒入睡時脫去內褲,偷摸胸部與下體,更在大女兒升上小學一年級時變本加厲,趁睡覺之際多次用手指與性器性侵。期間有2次是大女兒感到疼痛,說不要而推開父親,父親才沒有下手;但其中有次,大女兒雖然喊著「好痛」,父親仍然不顧疼痛而強制性侵。
有次大女兒和兒子一同睡覺,父親竟叫醒兒子,要他去隔壁房間玩電腦,以便利用女兒的身體解決自己的性欲,性侵正在睡眠中的大女兒;甚至有一次不顧大女兒和二女兒一同睡覺,當著二女兒在現場就直接乘機性侵大女兒。
整件事情直到2016年5月底、大女兒升上小學六年級後才揭發,大女兒的月經沒來,擔心懷孕,因此向教會老師訴苦,才獲緊急安置,該名父親也被送辦。
檢警偵辦時,傳喚母親、兒子、二女兒作證,只見3人應訊時鼻青臉腫,撒謊說沒有聽過、沒看見父親曾性侵大女兒,直到父親被羈押後才說出實情。
二女兒表示,曾看見父親趁姊姊睡覺時偷摸胸部與尿尿的地方,甚至感覺到床在搖動,她有把這件事情告訴母親。
母親表示,從女兒得知此事後,有質問丈夫:「你怎麼可以對孩子這樣!」但事後卻被丈夫家暴、狠揍一頓,而且還被威脅不能在外人面前多講什麼。她說,曾看見丈夫躺在大女兒身旁,床和棉被都在搖,她也在半夜發現丈夫突然不見,去大女兒房間看到丈夫壓在女兒身上。
由於擔心被揍,母親平時都不敢多問,也常被丈夫恐嚇「不可說出去」,因此當大女兒向她訴苦「被爸爸性侵了」,母親只能向大女兒表達自己的無能為力:「對不起,沒有辦法保護妳。」
新北地院認定,這名父親每星期性侵大女兒3至4次,8年來共對大女兒乘機猥褻326次、乘機性交927次、未遂1次、強制性交3次,共計1257次,造成大女兒身心嚴重創傷,判鬼父3807年又4個月徒刑,應執行22年6個月,續押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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