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英雄聯盟》(LOL)。圖為LOL洲際賽,AHQ對戰RNG。(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周之鼎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遊戲罵玩家「低能」不起訴!基隆林姓男子今年3月在家打線上遊戲《英雄聯盟》(LOL),碰巧與家住宜蘭的楊男編排在同一隊伍。遊戲才剛開場沒多久,楊男就連續死了11次,導致林男憤怒嗆聲「低能兒是不是?」楊不甘受辱,為此提告公然侮辱。但基隆地檢署認為,林、楊2人在遊戲中均以暱稱相稱,並非真實身分,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全案不起訴。
3月凌晨,林男在家玩線上遊戲LOL,和楊男及3名玩家組成一隊,與另外5名玩家對戰。但遊戲才剛開場沒多久,楊男就因走位及支援不慎而送了11次頭(死亡11次),拖累隊伍戰績。
林男見到楊男頻頻死亡,「養肥」敵隊玩家,憤而在遊戲內聊天視窗中怒嗆楊男,「低能兒是不是?」、「你完(玩)成這樣我不能嘴你?」、「跑到那幹嘛?」楊自覺受辱,在結束遊戲後將對話紀錄截圖,並到宜蘭警局提告林男涉嫌公然侮辱。
檢方調查時,林男辯稱,當時並非是辱罵楊男「低能」,而是詢問他「你低能兒是不是?」且整段對話並未使用「全頻」,僅有同隊伍的玩家能夠看到,敵對玩家並不知情。
檢方認為,當天參與遊戲的10名玩家互不認識,也不知悉彼此現實中的真實身分,遊戲中僅以暱稱或角色名字相稱,因此楊男現實中名譽並不會受到影響,不構成公然侮辱,判林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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