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工安全!推颱風假立法 蔣萬安要勞動部別再找藉口

▲▼蔣萬安召開「勞工安全誰來顧?颱風假立法刻不容緩」記者會。(圖/記者楊佳穎攝)

▲蔣萬安率櫃姐、空服員代表召開「勞工安全誰來顧?颱風假立法刻不容緩」記者會。(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輕颱尼莎將撲台,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蔣萬安28日上午則召開記者會,直指現行勞基法未明文規範颱風假,為保障全台900萬勞工權益,已提案修法,明定勞工也能放颱風假、雇主薪資照給;若勞工在停班時仍須出勤,除享「退避權」,雇主也應加倍給薪。他還拿出統計資料,指近三年因颱風停班課,每年平均僅2.71天,但近3年全台因颱風傷亡、失蹤總人數達1989人,「完全不符合比例」,呼籲勞動部正視天然災害發生對勞工的影響。

颱風季來臨,蔣萬安今日上午則與黨團書記長林為洲共同召開「勞工安全誰來顧?颱風假立法刻不容緩」記者會,指出現行勞基法沒有任何關於颱風假的明文規範,勞動部僅能以《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供勞資雙方參考,卻無任何強制力,只是宣示、建議性質,對於雇主、員工來講,沒有任何規範效力。

蔣萬安進一步說,許多勞工在颱風天停班停課時,仍必須冒生命危險出勤,形同「賣命」,因此提案並經立法院一讀,增訂「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之一」,明定颱風天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也能停止上班、雇主照給薪資;若勞工於停班時仍須出勤,需事前經工會同意並書面約定,且雇主應加倍給付當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以及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等必要措施,另外,勞工出勤有發生危險之虞,得停止作業並退避至安全場所,即享「退避權」。

他也拿出統計數據,指出近三年來,每年因颱風停班課天數平均僅2.71天,但近3年全台因颱風傷亡、失蹤總人數高達1989人,完全不符合比例,因此要再度呼籲勞動部,正視天然災害發生對勞工的影響,別再以「尊重」委員提案、「各行各業差異性很大是否適合以統一標準,還要評估」等理由搪塞;當颱風來襲並達到停班課標準,各行業出勤都有危險,「不要再找藉口,也不要口口聲聲說希望全國放假一致,對近900萬勞工卻無法比照!」

台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理事林志倩也出席記者會表示,在颱風天,基本上雇主、公司不會強迫上班,但百貨公司會為賺颱風財,要求櫃姐上班,「這種情形下,我們完全是沒保障的,百貨公司也沒有責任」,也希望消費者體諒櫃姐風雨中出勤的高風險。

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張書元則說,未來一定會有很多資方代表跳出來,稱全台灣休一天颱風假會損失多少錢,但當一位勞工在颱風天出勤受傷,甚至失去生命,「你能賠這個家庭一個爸爸、媽媽,一個女兒或兒子嗎?」希望政府積極推動立法、修法,讓全台灣所有勞工別在將來每個颱風來臨時擔心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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