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保母丈夫猥褻。(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吳姓老翁妻子擔任保母,負責照顧一名3歲女童小亭(化名),沒想到他卻枉顧倫理,親吻、撫摸猥褻對方下體,由於事後小亭告訴爸媽「阿公有用它、嘴跟手碰我的『小妹妹』」,因此挨告,雖然他辯稱是只有「鬍渣碰到」,但仍不被採信,被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據起訴書,小亭從小就給該保母帶,兩家人感情不錯,但67歲的吳翁卻在去年8月與女童獨處時,以生殖器、嘴、手碰觸她的陰部,由於小亭母親就小教導她相關性知識,因此事後便和爸媽提起此事,並將猥褻過程詳細描述,氣得家人通報社工單位並報警處理。
吳翁本來向社福單位坦承親吻下體,但接受檢警偵訊時卻改口說只有「鬍渣碰到她」否認犯案,不過檢方認為女童對基本性知識有所了解,平常也不會亂說這類的話,因此不採信老翁辯詞,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吳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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