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20歲的黃姓酒促小姐在龍江街熱炒店工作,今年2月間她招呼一名40多歲男客,殷勤服務讓對方很滿意,於是很阿莎力的給她200元美金當小費;黃女3個月後拿去銀行換成台幣時,結果行員發現是假鈔,隨即報警處理。黃女應訊時大喊冤,而台北地檢署今天將她不起訴處分。
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女5月間拿了2張面額百元的美鈔,到台銀總行想兌換成台幣,行員一看便知道那是假鈔,立刻報警將她逮捕,黃女一頭霧水,根本不知那2張是假鈔,也不會分辨。
▲去年因銀行發現大量美金偽鈔,於是加強行員訓練,及美金、外幣鈔券篩檢。(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黃女應訊時表示,自己在龍江路一帶的熱炒店擔任酒促,而這2張美鈔是客人送她的小費,當時她只覺得受寵若驚,還曾打給朋友分享此事;其友人也證實真有這段插曲。
台北地檢署認為,黃女兌換的假美鈔面額不大,加上她確實有打給朋友分享喜悅,於是採信她的說詞,而且也沒有積極事證證明她明知是偽鈔,還拿去銀行兌換,因此以罪證不足,將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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