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準研究生擁121少女裸照5萬元交保,離去時開心露齒笑。(圖/記者季相儒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2歲的林姓「台大準研究生」以威脅、誘騙的方式取得121份國中小少女的裸照,引發校園性平的質疑,但台大表示,因為林男尚未入學,不會影響入學資格;前教育部政務次長黃碧端痛批,10個準大學生只是在臉書群組發不雅照片,就被哈佛大學退學,台大竟然推卸責任「難道不覺得羞愧嗎?」
林男利用通訊軟體來「誘騙」少女交換裸照,有「蘿莉控」傾向的他,不但在資料夾清楚標示121個受害人的姓名,還附上就讀學校,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北檢,在上月31日交保。另外,林男去年推甄上台大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療影像研究所,引發外界熱議,台大則表示,根據法規,因為尚未入學,雖然學校也不認同這個行為,但不會影響到林男的入學資格。
▲台大準研究生被捕時求「判我死刑」。(圖/記者柳名耕攝)
黃碧端則對台大的聲明非常不滿,在臉書發文痛批「台大,不覺羞愧嗎」,並引用6月初的「哈佛大學退學事件」來佐證,光在「私人群組」分享不雅照片,嘲笑大屠殺、少數族群跟虐待兒童,就被哈佛大學退學,更何況林男這種引誘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已經罪證確鑿的「可恥行為」,「台大作為龍頭大學,這一點擔當都沒有,這個社會還有救嗎?」
黃碧端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台大竟然以「低標不過我才罰」的態度處理,說不定法官還看在「考進台大也不容易」放過林男,最後事情不了了之;「若非要等到教育部下令,台大更是加倍可恥」,看到學生做了可恥的事情,立刻開除才是擔當,如果還要等教育部指導真是「不如關門算了」。
不過教育部認為,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學生的不當行為還是會先「教育輔導」,也是希望給學生一個自新的機會、保障受教權;台大也承諾如果學生入學,會立即進行相關輔導,教育部也會督導台大擬定「心理治療」、「專業諮商」等方式,避免學生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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