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為賺錢,竟要女兒拍色情影片。(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16歲少女在8歲時就被家人帶去拍兒童色情影片,還曾穿著高暴露的泳裝演出,然而警方尋嫌查獲她的父親和影像製作業者後,父親還說「為了賺錢,也只能犧牲女兒的童年」,並洗腦少女要為了家裡「忍耐」,訊後連同母親、影像業者等人被移送法辦。
綜合日媒報導,警示廳表示,因為讓現年16歲的長女演出兒童色情影片,因此涉嫌違反《兒童買春‧兒童色情禁止法》,逮捕居住兵庫縣的父親、57歲的自由攝影師白鳥千里、47歲的影像銷售公司社長秋元哲,以及該公司的38歲董事福田直生,而他們都坦承犯行,另外也逮捕了知情的少女母親,而父親則說「為了賺錢,也只能犧牲女兒的童年;雖然丟臉,但也只能忍耐啊」。
據了解,少女在2015年2月曾穿上性感泳衣,在兵庫縣的大廈內拍攝影片,後來檔案就被做成DVD出售,光是這部片,父親就收了至少500萬日圓(約新台幣138萬元),而少女也稱自己在8歲到13歲間共拍了12支色情影片,「我不喜歡拍,但因為是家裡收入來源,所以只好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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