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主動為崑濱伯的電動車裝設警示燈,崑濱伯也呼籲高齡者要重視交通安全,且騎乘自行車於晨、昏光線不足時,應打開燈光,確保交通安全。(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總統府國策顧問無米樂崑濱伯,前因交通事故致腳受傷,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發現崑濱伯的電動車夜間警示效果較差,主動前往無米樂故鄉,為崑濱伯的電動車裝設警示燈,崑濱伯也呼籲高齡者要重視交通安全,且騎乘自行車於晨、昏光線不足時,應打開燈光,確保交通安全。
鑒於106年上半年A1類死亡交通事故共發生83人,其中以騎機車、高齡者及自行車死亡所占比例最高,其中自行車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7件7人,比例占8.4%居第3位,且全部均為65歲以上高齡者交通事故,時間以早上5時至7時4件最多,分析肇事原因係未依號誌行駛、穿越雙黃線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違規。
台南市7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主席副市長張政源,指示警察局及交通局應重視自行車行駛安全問題,警察局除於各社區活動中心、樂齡中心及長者聚會場所,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運用員警於執行巡邏及家戶訪查或為民服務機會,替轄區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累計106年已裝設約4500組警示燈,有效提高年長者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警察局強調慢車(包含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要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未依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處慢車所有人新臺幣180元罰鍰,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且夜間騎乘慢車應開啟燈光,於路口轉彎時亦應兩段式左轉,避免自行車事故發生。
警方指出,經深究高齡者交通事故,大抵皆為人為因素造成,高齡者因為生理、反應與認知等功能退化,其反應時間會增加,故面對道路上的危險狀況較難以因應。因此,為降低台南市高齡者交通事故,實有必要加強宣導高齡者用路知能及遵守交通規則,提升其騎乘時的防禦駕駛觀念,警察局並於寄發駕駛人交通違規管理通知書時,於信封封面加印宣導高齡者交通安全觀念,警察局呼籲高齡者外出務必亮閃閃,且用路人在路上遇見高齡者,不論騎機車、騎腳踏車還是行走於路上,請減慢速度,保持距離,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讓大家一同關懷高齡長者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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