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釘子戶」完勝!北市府敗訴:遺憾,尊重判決

永春都更「不同意戶」突遭拆,圖為拆除後第一晚(圖/記者董美琪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永春都更案」延宕16年,3名住戶不同意市府核定的變更案,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審勝訴,市府因此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再度駁回,判決市府應撤銷此案的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全案定讞。依據判決結果,市府核發給建商的建照即將失效。對此,台北市都發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也表達遺憾,未來在依法行政的原則下,會以維護並保障各方權益為前提,在後續的審議程序中將針對法院判決重點,加強審議。

「永春都更案」緣於,忠孝東路、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原有126戶,8.66戶長期無法整合,森夜營造2014年9月在同意戶支持下,提出變更事業計畫及擬定權利變換計畫案,將全區重建,改為重建、整建併行,把不同意戶列為重整區,希望加快進行速度,2015年1月北市府核定實施。

不同意的彭龍三、王世凱、邱柳蔭3戶不符市府核准,2015年就變更案提起行政訴訟,2015年6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宣判市府敗訴,撤銷變更計畫,市府不服提起上訴。

永春都更「不同意戶」突遭拆,圖為拆除後第一晚(圖/記者董美琪攝)

▲永春都更「不同意戶」突遭拆。(資料照/記者董美琪攝)

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判決對建商前後2次變更計畫,對重建區段新建建物規劃的差異,直接將權利人依第一次變更計畫案選配建物的結果沿用,僅提供少數互別公布同意互選配,並不公平,北市府也沒糾正有違失,判決並無不當,維持原判決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對此,都發局表示遺憾,後續會依照法院判決結果,在維護各方權益為前提下加強審議。後續也會邀集法務局、都更處及建管處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協助本案辦理後續行政程序。都更處補充,本案後續審議將就判決內容所提及之選配原則、營建工程管理費及風險管理費提列方式等事項詳予討論,並納入審議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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