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洪姓男子騎機車時,見到15歲國中女生就尾隨搭訕,還觸碰對方的胸部。(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洪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前鎮區凱旋四路時,見到一名15歲的國中女生獨自騎腳踏車,尾隨搭訕直喊「可以認識嗎」,被女學生罵「變態、色狼」不理會,還伸手去摸少女的胸部,被高雄地院一審判有期徒刑8個月。
洪姓男子去年6月14日中午12時許出門外出,騎機車行經前鎮區凱旋四路時,尾隨搭訕一名正獨自騎腳踏車的國中女學生,不被對方理會,就伸手摸少女的胸部。
少女見狀罵「變態、色狼」,持洪男掉落的安全帽反擊後,卻沒想到洪男更變本加厲,硬要再對女學生的胸部「摸一次」,立即報警逮捕。
洪男事後辯稱,誤認女學生是友人的妹妹,才會上前打招呼,但否認對少女襲胸。高雄地院一審,勘驗監視畫面,洪男若是認錯人,應不會繼續騎車跟追,也不會讓對方用安全帽反擊,全案依未成年少女強制猥褻罪,將洪男判刑8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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