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大生香港「失蹤」...結果是偷竊被捕 母不信:孩子乖巧

▲羅琬璐至今還會尋獲。(圖/翻攝新京報微博)

▲羅琬璐遊香港失蹤,一度引發關注。(圖/翻攝《新京報》微博)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深圳大學工程學院21歲女大學生羅琬璐在香港失聯,同學與校方發消息幫助家人尋找,但沒想到結果卻是她因為涉嫌行竊被拘留。不過,母親表示,家裡不缺錢,不相信女兒會做出這樣的事情,「我的孩子乖巧、聰明,又很陽光,這個我們當父母的最瞭解。」

羅琬璐是讀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生,今年9月將成為研究生,並在暑假搬進研究生宿舍。7月29日,她跟朋友在宿舍吃飯時,表示要到香港買化妝品。室友說,「她當天就揹了一個包,說買完東西就回來了。」羅琬璐到香港後,還曾經與同學聯繫過,詢問同學是否需要化妝品及零食,沒想到卻在晚間失去聯繫。隔天,同學陸續打電話給她,發現她都沒開機,感覺情況不對,便在深圳報警。

▲羅琬璐至今還會尋獲。(圖/翻攝新京報微博)

▲羅琬璐遊香港失蹤,一度引發關注。(圖/翻攝《新京報》微博)

同學與校方發消息幫助羅琬璐家人尋人,而羅琬璐的父母7月31日從貴州趕至深圳。羅琬璐母親說,女兒是家中獨生女,個性非常活潑,經常去香港購物,但都會在當天回到深圳,從未在香港留宿。不過,經過警方查證,中國大陸方面沒有羅琬璐的入境紀錄。

當深圳警本以為可能是失蹤人口案件時,香港警方卻回應,羅琬璐因為在商店涉嫌行竊被捕。根據香港媒體報導,她是7月29日下午3點左右被捕,7月31日在香港屯門法院提堂,被控3項盜竊罪,每項罪名判監禁10日,部分刑期一同執行,共囚14日。

▲▼深圳大學生羅琬璐在香港偷竊被捕。(圖/取自《紅星新聞》)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對《紅星新聞》採訪的回覆。(圖/取自《紅星新聞》)

事情發生戲劇性反轉,羅琬璐父親8月2日接受《紅星新聞》訪問時質疑,為什麼警方沒有及時通報家人?「這個問題我也不明白,之前我不知道是這樣的。所以,孩子失聯後我沒猜到是這個結果。」

而羅琬璐母親說,「我相信自己的孩子,不可能偷盜。」她表示,和丈夫兩個人都是中學高級教師,家裡不缺錢,女兒是在校園裡出生長大的,以夫妻倆從小對孩子的培養來說,不相信女兒會做出這樣的行為。「我的孩子乖巧、聰明,又很陽光,這個我們當父母的最瞭解。」

《紅星新聞》引述兩位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香港地區法律法規,羅琬璐是成年人,在被捕後警方沒有義務通知她的家人。在香港地區,嫌疑人有沉默權,若不供身份,自然也無法通知家屬。

羅琬璐是否可能出現「被冤枉」的情况?律師分析,她這麽快被判刑,估計是自己認罪。律師稱,如果是由檢控方舉證證明她有罪,處理的時間會比較長,期間她可以取保候審。另外,對於「監禁14天」的判决结果,律師認為這個量刑是合理的,自己認罪可以减刑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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