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行命案死者徐世衡。(圖/翻攝自華視/YouTube,下同)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高雄鳳山樂器行3年前殺夫案,老闆徐世衡遭妻子楊宜綾夥同情夫徐方偉設局溺死,兩人在一、二審兩人都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考量楊女、徐男仍有教化可能,今維持二審判決,兩人確定免死。
判決書指出,楊女和徐世衡婚後感情不睦,丈夫同時和多名女子曖昧,並多次遭到家暴及離婚威脅;事後她透過網路認識情夫徐方偉,交往後她多次抱怨丈夫脾氣差、有外遇,導致對方懷恨在心,稱願意為了女友殺死徐世衡。
楊女在2014年1月8日與情夫徐男開始預謀殺夫,同年1月24日凌晨,楊趁丈夫服用FM2等安眠藥昏睡後,通知讓徐男進樂器行殺夫,兩人合力以膠帶綑綁住被害人雙手及嘴巴試圖將其溺死,不顧對方在過程中驚醒哀求「放過我」、「不要殺我」,多次毆打頭部、身體,導致其因體力不支溺死。
▼死者妻子楊宜綾聯合情夫行凶徐方偉。
事後,兩人清理現場,楊女要求徐嫌以絲巾綑綁她雙手並自行服用安眠藥,製造自己與丈夫是遭討債集團行凶的假象,隨後打電話向親友求救,誤導辦案方向;徐男被逮後後,謊稱被害人積欠60萬不還,要以性愛派對抵債,案發當天被害人突然拒絕才失控殺人,楊女也否認自己參與犯案。
經調查,兩人在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也因行凶後不斷狡辯,被檢察官認定沒有教化可能,遭上訴二審求處死刑;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兩人雖編造故事詆毀死者,但楊女是因婚姻不睦、徐方偉是為了袒護女友而行兇,仍有教化可能,維持原判,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量刑無誤,維持二審判決。
▼兇嫌徐方偉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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