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敗在哥哥手上!公寓出租每月7萬全收走 判賠202萬

2017年08月3日 20:50

▲張淑晶。(圖/《ETNEWS新聞雲》資料照)

▲張淑晶敗在哥哥手上!返還不當得利判賠202萬。(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被封為「惡房東」的張淑晶,對付親哥哥張振盛也毫不手軟!台北大安區房產官司,她吃了敗仗;如今哥哥因花了1050萬元在新北永和買下的5樓公寓,隔成出租套房,月收7萬元全都被她收走,兄妹撕破臉,提告返還不當得利。台北地院判決張淑晶敗訴,必須償還202萬元,連輸2場,她都敗在哥哥手上。

張淑晶因涉嫌坑殺房客,官司纏身,連和親哥哥也撕破臉,鬧上法院互告。張振盛指控,2011年3月時以1050萬元價格,買下永和買下一戶5樓公寓,因為首購優惠,掛名在張淑晶當時的鄧姓男友名下,房子隔成6間出租,每月有7萬元租金收入,卻全被張淑晶收走。

「我就說這叫家門不幸!」兄妹後來鬧翻,張振盛提告張淑晶取消借名登記,法院判決敗訴,他再告返還不當得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勝訴,張淑晶必須還哥哥202萬元。他受訪時進一步透露,5年前和妹妹為錢鬧翻,開始互告,其實還有很多官司正在審理;其中張淑晶告他偽造文書、誹謗、侵權、毀損等,全都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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