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男傳色情照給人妻。(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一名58歲謝姓男子和一對夫妻發生車禍,後來為了洽談和解方便,便加38歲余姓人妻的LINE,沒想到他卻傳送大量情慾簡訊、色情照片、影片騷擾,因此挨告性騷擾,事後被判賠2萬5000元。
據判決書,謝男104年6月6日與余女夫婦在苗栗市中山路、建功街口發生車禍,造成車輛受損,但人都沒事,因此雙方同意和解,又因為夫妻的車是登記在女方名下,因此他便加對方為LINE聯絡人。
余女後來在同年6月23日開始收到謝男傳「輕輕的把你抱到床上,慢慢的解開你的褲子,悄悄的脫掉你的內褲,柔柔我吻著你的面額」、「好吃不過礦泉水、好親不過姑娘嘴」、「小妹愛我小斑鳩、脫開褲子我看看」、「我喜歡你」等文字,有時候還有下體、胸部照,深覺受辱,但為了平順解決車禍事宜,因此不斷容忍到8月,直到產生幻覺、做惡夢、生活失序及人際關係退縮等情形,才決定報警提告,並請求民事侵權行為求償5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為,謝男雖辯稱是手機被盜用,不是他傳的,但卻提不出證據,而他大量傳送余女輕侮文字、影照,並與車禍無關,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痛苦,因此裁定需賠2萬5000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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