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行竊民進黨中央黨部的韓國籍男子趙準基,被依竊盜、非法入侵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但晚間近11點,趙準基「聲請提審」,白話來說,認為台灣警方的逮捕程序有瑕疵,他要「面見法官」,若法官認為的確有瑕疵,就必須當庭釋放他。
▲趙準基被移送到北檢複訊時,一度腿軟、哀號。(圖/記者楊佩琪攝)
趙準基被在晚間8點30分左右從刑事局移送台北地檢署,晚間10點55分,他提出「聲請提審」,因此檢方目前暫停複訊。而他的李姓女友,則在稍早獲檢察官裁定無保請回,在離開地檢署的過程中,李女哭著閃躲鏡頭,還在地檢署門口跌了一跤。
▲趙準基的腳上滿是擦傷的痕跡,警方表示,是在逃跑過程中受傷。(圖/記者楊佩琪攝)
2014年7月,《提審法》新制上路,只要是人民的人身自由遭到法院以外任何機關剝奪,本人或親屬、律師,都可以「聲請提審」,要求法院介入審查剝奪自由的行為是否合法。一旦法官認為不應該對聲請人逮捕或拘禁,就可當庭釋放,若認為程序合法,駁回聲請,並解返原逮捕單位,重新進行逮捕程序。
用在趙準基身上,如果法官認為台灣警方逮捕程序有問題,就可當庭釋放趙準基;如果程序沒問題,就必須送返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重新再偵查一次。
目前在台灣,外國人使用「聲請提審」的著名案例,就是南韓Hydis工人赴永豐金控股東會陳情遭逮捕,法院裁定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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