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你家失火」燒前男友家 傳播妹後悔哭:為何我要這樣呢

▲傳播妹不滿分手,縱火燒男友住處。(圖/翻攝畫面)

▲陳女縱火燒前男友家,還傳訊息說「「親愛的,你家失火了。」(圖/翻攝畫面/下同)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傳播妹不滿李姓男友提分手,氣得縱火燒他的租屋處報復,被函送法辦。陳女事後哽咽後悔地說,「為什麼我要這樣呢」?

警方調查,李男(24歲)退伍沒多久,與朋友唱歌時請「傳播妹」陪酒助興,遇見陳女(31歲,有毒品、賭博前科),兩人進一步認識;交往約1個月,他覺得個性不合、提分手。但陳女多次透過通訊軟體要挽留,甚至以死相逼,用倒數的方式逼迫李男回應,「如果分手我就死了」。

▼陳女的化妝照和卸妝照。

▲傳播妹不滿分手,縱火燒男友住處。(圖/翻攝畫面)

4日下午,陳女到李男位於北區青島路二段的租屋處,撬開租屋門鎖潛入,用打火機點燃沙發、窗簾、枕頭,並拍下起火畫面傳給對方,「親愛的,你家失火了。」她見火勢竄燒迅速逃離現場,還留言「哈哈,你比我瘋嗎?你刑責會有我高嗎?」

陳女事後向警方坦承縱火,「不知會這麼嚴重,感到後悔,會賠償損失」,被依公共危險、毀損、侵入住宅罪與縱火等罪嫌函送法辦。

陳女接受《東森新聞》訪問坦承做錯事,哽咽道歉,「覺得事情如果不要這樣的話,就不會有事,為什麼我要這樣呢?」她也說,最對不起住在南投的媽媽,因媽媽是她的精神支柱,自從她交男友後就轉移重心。

▼陳女縱火燒前男友家被函辦。

▲傳播妹不滿分手,縱火燒男友的住處。(圖/記者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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