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行竊民進黨中央黨部的韓國籍男子趙準基,被依竊盜、非法入侵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但6日晚間近11點,趙準基「聲請提審」,白話來說,認為台灣警方的逮捕程序有瑕疵,台北地方法院召開提審庭後裁定駁回,由台北地檢署重新偵訊。
▲韓籍男趙準基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聲請提審,法院裁定(圖/記者楊佩琪攝)
2014年7月,《提審法》新制上路,只要是人民的人身自由遭到法院以外任何機關剝奪,本人或親屬、律師,都可以「聲請提審」,要求法院介入審查剝奪自由的行為是否合法。一旦法官認為不應該對聲請人逮捕或拘禁,就可當庭釋放,若認為程序合法,駁回聲請,並解返原逮捕單位,重新進行逮捕程序。
用在趙準基身上,如果法官認為台灣警方逮捕程序有問題,就可當庭釋放趙準基;如果程序沒問題,就必須送返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重新再偵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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