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處海鮮餐廳驚傳開槍示威事件。(圖/翻攝自google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前鎮區「甲天海鮮生猛餐廳」今年1月間發生火爆衝突,呂男聽聞友人潘男與餐廳酒客起爭執,持槍前往助陣,隨後對空開槍示威,在場民眾紛紛湧上奪槍,過程中呂不慎連開4槍,其中1槍誤傷洪姓老闆,呂男也遭民眾毆傷;高雄地院一審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呂男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呂男在2015年於高雄市前鎮漁港,以新台幣3萬元向一名身分不詳男子購入改造手槍1支及子彈3顆,非法持有。
今年1月19日晚間10點左右,呂男聽聞友人潘男與林男起衝突,代友人出面向對方挑釁,攜帶先前購入的改造手槍前往「甲天生猛海鮮餐廳」,一見林男立即掏槍對空射擊1發子彈示威,在場客人見狀,紛紛上前搶槍,想藉此阻止呂男,但拉扯過程不慎接連擊發4發子彈,其中1發擊中一旁的洪姓老闆,致其左手臂受傷。
呂男在混亂中被奪下槍支,也因遭痛毆致腦部受傷。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隔日循線找到該槍支,依違反槍砲、恐嚇等罪遭檢方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審酌呂男後坦承犯行、無積極事證足認子彈具有殺傷力,更因本案遭他人毆擊腦部受傷,目前仍持續就醫,判處3年6月併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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