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違停怕遭檢舉,出言辱罵路人反被告。(圖/台中地院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32歲林男臨時違規停車下車購物,隨後透過妻子得知有人拿手機朝車子拍照,立即追上黃姓男子,期間不斷用身體擋路,並以神經病、臭卒仔等語辱罵,遭對方錄下,法官依妨害名譽及強制罪判林男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2016年6月6日下午林男開車載妻子到大賣場,臨時併排停車下車購物,隨後妻子告知有人拿手機朝車子拍照,且已走數十公尺遠,林男立即追上前;遭疑是「檢舉達人」的黃男,其實正在測試新手機的照相功能,於無意間將林男的車子拍入,試拍後正與手機行店員通電話討論試拍情形,不料林男突然追上,叫他交出手機,黃男不肯,準備離開。
林男見狀,立即以身體阻擋並辱罵「你媽,你拍我車子啊」、「手機交出來啦,我看一下有沒有照片,你不要走,你跟我過去我車子那邊」,黃男反嗆「你這樣強制罪喔」,林男回「我強你媽啦,強暴逆,你給我偷拍啊,不要緊啦,抓到了啦,我直接PO在FB啦,別走」;隨後林男報警,在電話中趁機辱罵黃男是神經病,又以「你臭卒仔喔」、「檢舉魔人哪,小心喔,不要亂停車啊,等一下被拍喔」等語諷刺對方。
警方到場後,黃男出示手機表示無偷拍之意,並對林男提告,林辯稱對方意圖侵犯車內妻子隱私,法官認為車就停在馬路旁,很容易看進車內,並無隱私可言,誤會遭對方檢舉才是本意,依妨害名譽及強制罪合併判處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