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圖/記者謝孟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0萬元共度春宵只是騙局一場!基隆市梁姓男子(43歲)得知黃女經濟困頓,聲稱願意以10萬元為代價與她「過夜」一次,幾經考量下,黃女終於應允,怎料辦完事後梁男竟神隱避不見面。黃女遲遲拿不到10萬元,驚覺自己被「白玩」,氣得報警提告。檢方今(10日)依詐欺罪嫌聲請簡易判決。
2014年4月,梁男輾轉得知黃女經濟陷入困難、四處籌款,梁因貪圖其美色,便主動以LINE傳訊表示願意給她10萬元,但代價是「要跟我睡一夜」。黃女考量過後應允梁男要求,雙方便相約到某旅社過夜。
梁、黃2人碰面後,發生性行為一次,完事後梁謊稱「之後再把10萬匯到你戶頭」,但事隔多日,黃遲遲未收到匯款,多次催討也未有結果,梁男甚至還神隱拒絕見面,就連訊息也不回。
黃女見10萬元討不回,驚覺自己被「白玩」,憤而報警提告。梁男到案後坦言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但辯稱當時也未明確說明何時要給錢,強調並不是詐欺,只是想跟對方作朋友等語。但檢方勘驗黃女提供LINE對話紀錄,認為梁男罪證明確,10日依詐欺罪嫌向法官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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