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4地重估後「暴增73倍」 鑑價學會:嚴重低估資產

▲▼中影             。(圖/記者周宸亘攝)

▲中影 。(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釐清中影資產價值,委託台灣無形資產鑑價學會就股權交易價格評估調查,並於9日公布調查結果。鑑價學會指出,中影價值以土地資產為主,但當時計算時未將8筆不動產列入,且有加入的4筆不動產,重估後的的價值竟暴增73倍,使中影資產嚴重被低估。

報告指出,國民黨黨營事業中投公司於2006年4月27日與買家羅玉珍(郭台強之妻)、莊婉均簽署密約,以每股65元、總計31億4368萬8210元價格,出售中影82.56%股權給莊婉均、羅玉珍。鑑價學會指出,以每股65元價格出售有低估疑慮,並會損及原股東權益,如果當初中影能全面完成資產重估,「合理股價應不僅止於此」。

鑑價學會指出,中影公司的主要資產是以不動產為主,但當時資產重估時,只有將新世界大樓、中影文化城、屏東光華戲院、梅花戲院等4筆不動產資料納入,未列入華夏大樓、台中戲院、嘉義戲院、延平戲院、壽星戲院、新店沖印廠、康定路宿舍、羅東新生戲院等8筆不動產,因此計算中影每股淨值時勢必是遭到低估。

鑑價學會還指出,這4筆有納入重估的不動產,重估後的的價值竟暴增73倍;且這8筆未列入土地重估的不動產價值,還是納入重估的4筆不動產帳面價值的45倍,因此就算不以倍數相乘,仍可發現中影公司資產淨值「有嚴重低估的問題」,連帶也對股東權益和每股淨值有不利影響。

此外,中影當時計算股權價值時,是以台肥公司和台鹽公司作為類比。鑑價學會對此表示,中影公司的主要價值為土地,與2家參考公司的核心價值明顯不同,若採用台肥、台鹽做為參照,可能於評價過程中,產生較高誤差。

中投當時初步評估每股交易價格介於60.80元~67.20元之間,最後以每股65元出售,但鑑價學會對此認為,若中影能在交易前全面完成資產重估,並選擇較佳的參照對比公司,則可合理反應其價格,「故整體而言,65元之出售價格,恐有低估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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