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長期性侵產子,女無奈殺繼父,法官輕判2年6月。(圖/記者王致凱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24歲曾姓女子遭繼父長期性侵,不但被迫與母親2人共事一夫,甚至因此懷孕產下一子,並被強迫與繼父兒子結婚,2016年6月她不堪受辱持刀殺死繼父,再企圖喝農藥自殺未果。新竹地院一審法官審酌曾女身世可憫,並且已跟繼父家屬談妥賠償200萬元,依殺人罪輕判2年6月、監護處分2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曾女15歲時隨改嫁母親一同搬進新埔蔡姓繼父家裡,沒想到蔡男卻對她伸出魔爪,把她當成性奴經常性侵,母親知情後因沒有經濟能力無力抵抗,母女無奈被迫共事一夫。曾女後來替蔡男產下一子,蔡男便強迫她嫁給自己兒子掩人耳目,隨後嚴厲禁止她在外交友,逼迫她簽悔過書、本票、借據。
曾女每天如同活在地獄,企圖輕生2次但都沒成功,直到2016年6月時,她趁著蔡男因高血壓頭暈之際,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蔡男猛刺,直到蔡男失去生命跡象後,她再企圖喝農藥自殺,送醫急救後倖存。
新竹地院一審合議庭法官審理案情,認為曾女受高壓管教及不斷性侵,加上罹患憂鬱症及創傷壓力症候群,犯案前辯識能力明顯不足,選擇最錯誤的方式尋求解脫,審酌其身世可憫且已獲蔡男家人和解賠償200萬元。合議庭引用刑法19條之2及59條予以減刑,依殺人罪輕判2年6月,監護處分2年,盼能給予重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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