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結婚17年後才發現女兒不是親生的。(圖/達志/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江蘇省泗陽縣一名李姓男子經人介紹後認識了老婆方女,便在1997年10月領證結婚,隔年生了長女,卻引來許多人評論女兒長相、個性和他截然不同,沒想到做完親子鑑定後,才確認女兒不是親生的,因此認為自己受到欺騙,一撞告上法院。
綜合陸媒報導,李男與老婆兩人在1998年8月生下長女李一,並於2005年10月再生下長子李二,不過隨著李一漸漸長大,附近鄰居都議論著女兒的長相、性格,但是每次和妻子提到這件事都遭到忽略,經過長時間的思考後,終於決定在2014年2月做了親子鑑定。
報導指出,鑑定報告出來後顯示,李男與李一不是親子關係;這讓結婚17年的李姓男子感覺受到欺騙,與老婆的感情也就此破裂,導致雙方無法在共同生活,2014年10月正是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撫養子女的費用應由父母承擔,但是李男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對李一進行了撫養,既不是養父也不是繼父,所以沒有法定撫養義務。最後將李家長子判給李男,且方女還必須負擔每月500人民幣(約2274元台幣)的贍養費,直到兒子能獨立生活為止;另外還判方女必須賠給前夫2萬人民幣(約9萬台幣)的撫慰金。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NEWS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