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誘精障女口交 渣男露鳥晃被撞見掰:還沒督進去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苗栗一名76歲的陳姓阿伯1年多前趁著酒醉,騎腳踏車到患有重度智能障礙的婦人阿美(化名)家,先是撫摸胸部、下體再慫恿她脫褲子,正在進行口交時卻被對方的女兒撞見,當場遭扭送警局。雖然陳男強調自己才正要「督進去」就被抓包,根本什麼都沒有做。不過,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陳男明知女方心智年齡僅4到5歲,仍強行逞獸慾,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3年2個月有期徒刑。

陳男2015年11月19日下午1時20分左右酒後騎腳踏車到阿美家,先是假裝要上門拜訪、聊天,接著就在房間的沙發上撫摸胸部、下體,還慫恿阿美脫掉褲子,自己也跟著脫光光站在前方,並將生殖器放進對方口中性交得逞。好巧不巧,阿美的女兒正好從2樓走下來準備外出,發現院子裡停著一輛陌生腳踏車,衝進母親房間查看就撞見陳男光著下半身站在那裡,嚇得立即報警逮人。

▲性侵,被害人,熟識者性侵。(圖/視覺中國CFP)

▲陳男以金錢誘騙心智年齡僅4到5歲的阿美幫他口交。(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然而,陳男在警方偵訊時坦承有用手撫摸阿美胸部及下體,也有將手指插入下體進出達2、3秒,但口交的部分只有進行到嘴邊,「我準備要放進去,她的女兒就在喊叫,我就停止了。」面對法官時卻又改口說只有摸胸,其餘行為一概沒有做。

阿美則表示,陳男一開始就說要拿100、200元給她,她覺得要先拿到錢才能脫褲子,沒想到對方就突然伸手扯掉彼此的褲子,做完之後也沒有給錢。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由於阿美患有重度智能障礙,經醫院檢定心智年齡只有4到5歲,表達能力也只有3歲左右,只會配合他人的指令而無法自行判斷,更不知道什麼叫做拒絕,當然也不了解性行為的意義,雖然她承認有跟陳男要錢,但並不影響她有心智缺陷、不知抗拒這一點。

法官強調,陳男先前就有公共危險罪的前科,高齡76歲還不知潔身自愛,利用阿美心智缺陷並以金錢誘其發生性行為,考量到他僅國小畢業且犯罪手段尚屬平和,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依趁機性交罪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

★ 版權聲明: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NEWS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