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謀總長李喜明上將。(圖/國防部提供)
調查中心/台北報導
《ETNEWS新聞雲》日前獨家報導指出,我國被對岸極度想滲透的重要情治單位「電展室」,卻出現保防管理鬆散問題,甚至在懲處上出現「罰薪」判例,導致後續有管理漏洞。進一步追蹤,軍方人士不排除長官包庇自家人的嫌疑,由於被罰薪官兵不需管制3年,約束力不足,被罰者照樣可以升遷、受訓,此案例在電展室內部更引起不平。
《ETNEWS新聞雲》日前報導「共軍來襲!電展室「保防」卻破很大 懲處竟檯面下罰薪」。內容指出,在電展室聯偵中心金門工作站的古姓女中尉,透過USB取得軍網資料,被系統發現,人評會複審予以記二大過,列不適任汰除;但是,去年11月2日,技研處林姓少校、郭姓上尉、陳姓中尉、吳姓中尉,也因類案被逮,但最終只有「罰一個月薪資20%」了事。
在國家亟需資通保防的重鎮,出現管理漏洞之外,更因為「罰薪判例」的出現,導致後續效應。在勤務隊一名阿兵哥因在禁制區違規使用智慧型手機被抓,在「有人指點」下,於人評會上主動提出檯面下才知道的「罰薪懲處」要求,讓列席長官傻眼,事情傳出也讓內部官兵搖頭,直言未來在資安管理上,在懲處沒有約束力下,勢必受到影響。
而參謀總長李喜明上週四視察電展室時,雖然有關心古姓女中尉的案子,但他還不知情電展室內竟然有類案,懲處還不符比例原則,用「罰薪」草草了事。
進一步追蹤,古姓女中尉當時違規使用USB,沒有洩漏機密,且只瀏覽內容;而對照去年11月2日,技研處4人的案子,根據內部調查後的資料顯示,他們有「資料交流」的動作,意指有從電腦取出資料、放入資料的動作,且都有明文寫在調查報告中。
但是,在人評會長官裁量之後,懲處卻出現差異,古姓中尉被列汰除,而技研處4人只有「罰薪」,懲處一個月薪資的20%。若以月薪5萬元來計算,每人只罰新台幣一萬元了事。
進一步了解,內部有人懷疑,不排除有長官包庇自家人的嫌疑,由於罰薪只需繳錢了事,絲毫不受拘束;對照記過等懲處,必須管制3年,在往後軍職生涯,升遷與受訓上都會被檢討。據了解,技研處這4人當中,就有一人正在國安局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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