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人民參與審判法草案」最慢將在今年底出爐,預定明年上半年就可送進立法院審議、最快明年上路。(圖/翻攝自總統府網站)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每當重大案件的判決結果出爐,輿論往往會因為對判決結果不滿,而有「恐龍法官」等批評。為了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司法院將在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後,推出「國民法官制度」,讓民眾能與職業法官一起開庭判案。這項修法的草案,最快將在明年送立法院審議。
根據司法院初步研擬的「人民參與審判法」草案,每件案子的「國民法官」人數為6人、職業法官3人,擔任資格須年滿23歲以上、具備高中以上的教育程度,每天可領費用3千元。若無故不出庭,將比照證人拒絕出庭規定,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
擔任國民法官不需要接受隔離、可以正常上下班回家,所以國民法官也和職業法官相同,必須守秘、不可隨意洩漏案件內容和當事人個資,也不能因受外力干擾影響審判,若違反者將負刑事責任。
但國民法官也不是什麼案件都要審理;依據司法院規劃,國民法官僅適用於一審非毒品罪、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因故意行為致人於死案件,例如殺人、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盜、放火等重罪。
在12日閉幕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總統蔡英文強調「要讓國民法官走進法庭」。司法院也表示,希望藉由人民擔任國民法官,能零距離接觸司法,還可與法官交流、澄清觀念,提高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也對媒體表示,「人民參與審判法草案」,最慢將在今年底出爐,預定明年上半年就可送進立法院審議、最快明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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