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核定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至今未完工。(圖/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提供)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文化部辦理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延宕多年,經監察院認定有相關違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0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陳慶財、蔡培村、李月德提案,糾正文化部暨所屬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糾正內容指出,衛武營自行擴增廳院規模,導致營運虧損幅度擴大,金額至今已高達8.315億,加劇政府財政負擔。
文化部94年9月14日提報「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經行政院於94年11月24日核定,計畫總經費83.6億元,各廳院觀眾總席次數4900席,預估每年虧損數為2.49億元至2.67億元;後於98年7月3日經行政院核定,觀眾總席次增為5984席,其中資本門增為92.05億元,增加幅度達21.12%,修正計畫中對未來營運之評估,每年虧損達8.315億元,均賴政府經費補助。
此外,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未考量工程性質複雜程度,未能妥善協調整合各標施工介面,導致工期一再展延,並衍生設備受潮受損,恐有遭廠商求償或完工驗收後即因不堪使用需要淘汰,原訂98年12月底竣工,後延至106年10月底,計畫期程展延7年多,總經費並由83.6億元增為107.545億元。
監察院調查指出,文化部暨所屬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於該中心興建計畫擬定階段,對於營運及風險管理等均未詳實評估,又未先進行財務分析即貿然決定大幅擴增該廳院規模,肇致硬體經費驟增,並大幅增加未來營運補助支出,加劇政府財政負擔,計畫評估顯未切實,殊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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