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兒遭同居男友3年性侵10次 母親親眼撞見還求輕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47歲的砂石車司機見同居女友的女兒小玲(化名)逐漸長大發育,竟趁著對方熟睡時以手指性侵或摸胸猥褻,有一次甚至被女友撞見,短短3年內就得逞至少10次。小玲及母親顧及男方是家中的經濟支柱,不但選擇隱忍,還在事情曝光後當庭向法官求情。

小玲就讀小學六年級時(2014年)就與母親和其男友同居,原本3人相處還算融洽,沒想到她口中的「大叔」卻趁著自己熟睡時摸進房間,並趁機撫摸胸部、下體,就算她裝睡且小幅度閃躲也不罷休,頻頻隱忍直到升上國中二年級才曝光。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憂鬱、自閉、傷心(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玲從小學六年級開始就遭母親的同居男友指侵、猥褻。(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雖然小玲的母親曾親眼撞見男友摸女兒胸部猥褻,但礙於對方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決定默不作聲。檢警調查後發現,該男從2014年至今年間至少已經對小玲指侵、猥褻10次,沒想到這對母女還是在庭上向法官求情,希望輕判。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該男的行為惡性不輕,只為滿足一己私慾導致小玲需要揹負一輩子的心理陰影,縱使是家中的經濟支柱也不能輕判,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5年。至於小玲母子未來的生活,將交由相關社福單位協助就業,以免再因類似的原因讓無辜的少女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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