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秦儷舫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圖/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秦儷舫兩人,涉嫌利用親友當人頭,浮報公費助理費用,其中童詐領12萬多元、秦詐領228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今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2人。另市議員應曉薇、童的前妻李秀環、秦的兄嫂、胞姊等7人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而蔡姓3名人頭則涉偽造文書罪嫌,獲緩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依規定,市議員得聘用公費助理6至8人,每名議員每月補助總額不得超過24萬,公費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不得超過8萬。但童從2011年11月間至2012年8月間涉嫌浮報助理費用,詐領12萬3,842元。另童受魏姓男子所託,將魏妻張女列入公費助理,童指示李秀環向市議會聘任張女,讓市議會不實造冊,涉嫌偽造文書。
另秦儷舫自2009年7月至2014年1月、2011年6月,將胞姊、兄嫂2人聘任公費助理,共計詐領228萬3,373元,事後秦作為繳房貸、預售屋等不動產用途,部分則作為家用及辦公室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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