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從13歲起就被爸爸性侵,多次懷孕、流產。(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省和平縣一名王姓女孩從13歲起開始遭到爸爸性侵性侵,時間長達4年之久,甚至數次懷孕流產,忍無可忍向母親求援,卻未獲得支持和幫助,最終選擇報警。日前,廣州中院對這起有違人倫的性侵案做出終審判決,一審對獸父判刑9年,但由於公訴機關沒有抗訴,二審只能糾正但維持原審判決。
綜合陸媒報導,法院審理期間,王男在新塘鎮坭紫村洪聖涌路和燒場路的房屋內(原房屋已拆遷重建),多次強行和大女兒發生關係,導致女兒多次懷孕、流產。此外,王女報警時稱,曾向妹妹、媽媽以及其他親屬提過這件事,但是都沒有任何人出面幫忙。
法庭審理時,面對指控,王男辯稱自己工作居住的地方狹小,一般情況下多人居住,根本沒有任何空間可以進行性侵;至於為何會帶女兒去做人工流產,他只說了一句,「因為要保全家庭。」
法院一審認為,王男從女兒還是幼女時期就開始多此性侵,且還導致對方多次懷孕,依法從重罰,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二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但未認定犯罪情節惡劣,導致對其量刑較輕,違背罪刑相適應原則,依法應予糾正,不過鑑於原公訴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抗訴,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能加重對其的刑罰,因此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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