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使用臉書購物遭詐騙事件頻傳。(圖/示意圖/資料照)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最近網路購物消費爭議層出不窮,光今年1至4月,消基會已接獲逾200位消費者申訴,他們以「貨到付款」方式支付網路購物商品,拆封後發現商品不符,欲退換貨卻遍尋不著賣家,宅配業者也不願處理,且多數案件都是在臉書、Line遇到購物陷阱,吃下悶虧。
民眾喜愛網購的比例逐年升高,而業者拍賣手法推陳出新,加上臉書直播平台盛行,但消費糾紛卻也不斷產生,除了消基會接獲消費者申訴外,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於近半個月來也接獲逾150件,佔網拍詐騙交易類6成以上;另根據刑事局統計,台北市從103年至今年7月底止,光是臉書詐欺案件就高達540件。
消基會舉例說,有位陳小姐於2月底在臉書粉絲社團看到一件西裝外套,賣家於臉書上廣告說,「支持貨到付款!先驗貨,再付款!」,因此她下定並以貨到付款方式付給宅配業者1388元,沒想到收到貨後才發現衣服有嚴重破損,隨後便以email和發送臉書訊息聯繫賣家,但遲遲等不到回應,賣家甚至把她踢出社團。
陳小姐氣憤之餘,想從宅急便寄件人資料上尋找賣家,但發現寄件人一欄僅有「***快遞」字樣,並無記載寄件人聯絡資訊,讓她覺得宅配業者幫助賣家隱匿資訊,聯合詐騙她。不僅陳小姐覺得受到詐騙,有位吳小姐也有相同遭遇,她在臉書上訂購一雙1380元的義大利羊皮高跟鞋,貨到付款後,卻發現實體與網路上照片落差太大,因賣家沒留下電話,她只能寫email退貨,但等待數日皆無人回覆,而宅急便上也未留寄件人聯繫電話,賣家自此人間蒸發,她只能認賠。
消基會指出,許多網購族以為「貨到付款」最安全,下訂後無須立即付款,只待商品抵達再付現,如此則可避免商品遲遲未送達的風險,但根據申訴案例顯示,「貨到付款」已儼然成為詐欺集團的溫床,惡質賣家掌握了消費者的心態,紛紛主打貨到付款,然後透過宅配業者代收款項服務,讓消費者先付款再開箱。
然而,當消費者一旦發現商品不符或毀損時,宅配業者不會退款也不會透露賣家資訊,消費者必須自行聯繫賣家退換貨事宜,此時若賣家神隱並靜待宅配業者匯款入帳,即可現金入袋且逃避追索。消基會認為,宅配業者只負責配送貨品及收款,卻對寄件人身份、寄送物品概不負責的營運方式,已被惡質賣家所利用,大大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呼籲,宅配業者雖非商品銷售者,但其運送商品、代收款項的業務內容,已聯繫、帶動了買賣雙方的消費關係。因此宅配業者應全面比照郵局,完整、清楚的揭露寄件人資料,讓買賣雙方的資訊揭露處於平等位置,降低消費糾紛的發生;此外,受託代收貨款的宅配業者也應建置退款機制,當收件人發現商品不符,只要貨款還在宅配業者手中、尚未匯給寄件人,都應接受辦理退款,如此才能有效遏止惡質賣家、詐騙集團以「貨到付款」獲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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