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基斯坦籍男子阿里涉嫌性侵台女,遭士林地院判處4年2月。(圖 / 攝影張一中攝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自願獻身?在台北市經營服飾店的巴基斯坦籍男子阿里(39歲)2014年時遭一名女子控訴性侵。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嫌判處阿里4年2個月徒刑;但阿里否認涉嫌性侵,強調整段過程「你情我願」,女子還是主動獻身;高等法院16日逕行準備程序時,阿里的台籍妻子也為丈夫喊冤,「他真的很無辜!」
被害女子指控,2014年8月晚間到阿里經營的服飾店購物時,阿里卻無預警拉下鐵門,還在地上舖白布,當時女子還疑惑「怎麼這麼早就要打烊?」還不等她反應過來,阿里突然將女子推倒在白布上,不顧女子反抗,強硬性侵得逞,事後女子不甘受辱,憤而驗傷報案。
警方調查,阿里與台籍女子結婚,育有一對子女,長期居留台灣。阿里到案時坦承自己確實有「用手指」,而女方也有幫她手淫,但這一切全都是「自願的」,否認性侵一說。士林地院開庭時,法官依據醫院驗傷結果及警方扣得的「精液白布」,認為阿里罪證確鑿,判處他4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16日開庭時,阿里仍否認性侵,並堅稱「是女子自動獻身」;其妻也出面替他抱不平,直言「他(阿里)真的很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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