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女子於103年前往中東風服飾店逛街,巴基斯坦籍老闆林阿里覬覦美色,竟拉下鐵門後,在地上鋪白布聲稱「按摩」,最終性侵得逞,她回家後無法隱忍,沉痛地到警局報案遭到玷汙。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阿里4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巴基斯坦籍的阿里大學肄業,98年與台灣女子結婚,99年來台協助老婆經營鹽燈及女裝店鋪,並且長期居留,兩人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被害女子於103年8月31日前往服飾店選購商品,阿里卻將鐵捲門拉下,在地上舖白布聲稱要幫忙精油按摩,並用身體壓制她脫光全身衣物,從後方環抱、摩蹭,性侵得逞後才開門讓她離去,導致被害人內心重大創傷,一年都無法上班。
阿里則偵訊時坦承「指侵」,但是辯稱對方是自願的,且之後兩人還有使用Line傳訊息,互動親密、語氣正常,堅持被害女子對自己有好感,舖白布按摩屬於合意行為。被害女子則表示,由於商店在住家附近,擔心再度遭到攻擊,因此才會消極回應被告知訊息。
士林地院法官檢視市立聯合醫院驗傷診斷書,以及警方查扣之白布,且經刑事警察局鑑定,被害女子衣服上確實沾染上阿里的精液,認為阿里堅持被害人「自願」,毫無悔意,判處他4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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