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遭判刑 民進黨籲香港:壓制只會激起愈多反抗

▲▼ 黃之鋒被判處6個月刑期。(圖/翻攝自臉書/黃之鋒 Joshua Wong)

▲黃之鋒被判處6個月刑期。(圖/翻攝自臉書/黃之鋒 Joshua Wong)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雨傘運動參與者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今天遭到判刑。民進黨中央17日表達高度遺憾,不樂見香港年輕民主人士,因為推動公民運動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

擔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周永康及常委羅冠聰等人,2014年9月26日衝進政府總部廣場,引發「占中」運動,之後演變成雨傘革命。香港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宣判,黃之鋒等3人判處6到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即時入監。

對此,民進黨表示,回顧台灣民主化的歷程,了解到擁有真正的集會與言論自由是推動政治改革的重要一步,「許多民主人士曾付出心血和慘痛代價,換得今日的民主成果。我們理解民主道路的艱辛」。

民進黨表示,香港如今民眾期盼爭取政治改革,獲得更多的民主自由權利,以此選擇自己嚮往的生活和制度,港方應該正面看待。

「愈嚴厲的壓制,只會激起愈多的反抗。」民進黨呼籲,港方須以包容和開放的態度,透過對話和溝通,正視香港青年追求民主自由理念的呼聲,勿擅以嚴峻的法律,阻礙香港人民追求更大的民主自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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