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2K1S」卻硬上第二次!20歲檳榔西施氣炸…控衝動哥撿屍

檳榔西施、檳榔攤(圖/記者黃克翔攝)

▲20歲檳榔西施與戴男說好「2K1S」,未料卻被硬上第二次。(圖/黃克翔攝/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戴姓男子與20歲檳榔西施小玲(化名)相談甚歡,約好到家中以一次2000元的價碼進行性交易。完事後,戴男看到小玲穿上內衣,竟又色心大發地衝上前抱住對方,想要「做第二次」。小玲當場拒絕戴男,沒想到仍遭硬上,氣得狀告對方性侵。直到二審,小玲坦承性交易,戴男才從原先4年6個月的刑期被改判3年4個月。

判決書指出,戴男104年7月5日到嘉義一間KTV喝酒時,打電話約之前在檳榔攤認識的小玲來玩,還拿2000元給她,要小玲到家裡「陪他續攤」。小玲答應後,2人分別騎車到戴男家,並在客廳後喝了一些酒,隨即發生性關係。

完事後,2人全裸地坐在客廳聊天,沒想到當小玲準備穿衣服回家時,戴男竟色心大起,要求做第二次。但小玲當下婉拒,並說道:「沒有在做第二次的」、「有玩就好,不要再玩那麼多次」。不過戴男仍不死心,只說了一句「不要緊,再玩」,隨即撲向對方,硬上小玲。

事後,小玲氣炸報警,但怕性交易會被判刑,因此供稱自己喝醉遭戴男撿屍。嘉義地院審理時,依趁機性交、妨害性自主判戴男4年6個月。但戴男自覺冤枉,不服上訴,直到二審時,小玲才坦承是性交易,但只答應對方「2K1S」,未料仍被硬上。

對此,戴男也坦承「我就想說改天可以再補,我那時候就很想跟她做第二次,想說以後錢再補給她」。台南高分院審酌後,撤銷趁機性交,以妨害性自主判戴男3年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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