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程師連續外遇兩男,讓丈夫崩潰提告。(示意圖/記者李鍾泉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男子與妻子都是工程師,分別在台北、台南兩地工作,但他竟發現妻子與小王共處一室,且廁所還有兩枚用過的保險套,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台南高等法院判女工程師應賠償30萬元,不得上訴。
判決指出,男工程師民國104年12月30日接獲朋友通知,老婆從當年12月27日開始便與廖姓小王在租屋處共處好幾晚,因妻子之前也有外遇吳姓小王的關係,讓他氣到直接殺下台南質問,沒想到廖男就躲在租屋處的其他房內,而廁所還有兩枚用過的保險套。
男工程師表示,妻子民國104年10月就先跟吳男有不正當的男女親密交往行為,甚至有發生性行為,之後又與廖男偷情,讓他感到悲憤、羞辱,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折磨,且配偶權嚴重受到侵害。
▲丈夫在妻子住處的廁所找到2枚用過的保險套。(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外遇女辯稱,和丈夫的婚姻早在民國103年9、10月出現裂痕,與吳男只是單純用LINE打嘴砲的好朋友,並沒有特別的關係;但對於與廖男兩度在她的住處打炮一事,並沒有否認。
法院指出,女方與吳男在LINE中常以夫妻互稱,「老公,我也想要女兒,我們來生女兒,雖然都射在肚子上了哈哈」、「心疼你的辛苦,只為換來我的笑容」、「看你在我身邊安穩的睡,看你在我身上賴皮…都讓我從心裡微笑」等話語,兩人之間的對話自然熟悉且濃情密意,認定有通姦事實。
法院判決,吳男坦承兩人有性行為,應賠償4萬;二審因夫妻兩人已離婚,衡量雙方財力,判女工程師賠前夫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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