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在家中隔著鐵門辱罵鄰居父女都是「無業遊民」哀告。(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和江姓鄰居因架設監視器產生紛爭、互看不順眼,他站在家中嗆江男與其女兒「無業遊民」被告上法院;他在法庭上辯稱,「家中是隱私的地方,難道不能暢所欲言嗎?」新北地院法官表示,鐵門並非密閉性設計,且劉男的音量已傳至樓梯間讓人聽到,便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劉男罰金6000元。
判決書指出,劉男民國105年11月15日在家中看見江姓父女,便隔著紅色鐵門大聲說,「一個女孩妳做什麼無業遊民,我還沒有看過女孩做無業遊民」、「怎麼那麼多無業遊民」、「好幾個無業遊民」、「一家都是無業遊民」、「男的女的都不做事,二個無業遊民」。江姓女大生聽到後非常氣憤,便用手機錄下證據,告上法院。
劉男辯稱,這些話都是對江男所說,並沒有針對女大生;此外,他也質疑,「家是人們最神聖、私密的地方,難道在家裡不能評論他人嗎?根本不構成公然侮辱的『公開』條件。」
法官表示,根據錄音,劉男語中常使用「你」、「你們」,顯然不是與家人談話或自言自語,音量又大到樓梯間都聽得見,已構成「公開」條件;且「無業遊民」這名詞指沒有固定工作、四處遊蕩之人,有貶損他人社會評價的意味,而江女是在學大學生,並非無業遊民,判處劉男罰金6千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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