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強說,「每個法官都要我證明我沒有做,沒有做的事情要我怎麼證明?」圖為《徐自強的練習題》劇照。(圖/穀得電影提供)
「徐自強案」發生在1995年,那是個司法「受干涉、會貪污、品質草率」的司法黑暗年代。那一年,民間司改會成立,那時徐自強與司改會雖互不相識,但命運因司法而交集。
4年後,司法院在1999年召開兩天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百位法律菁英討論「人民參與審判」、「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法官檢察官的人事改革」、「法官與檢察官的評鑑、監督與淘汰」等12大議題。司改大會議沒能解救徐自強;同一年,高等法院更五審判決徐自強死刑,隔年定讞,徐自強成為待決死囚。
幸或不幸,司改會在死刑確定後認識徐自強,展開救援。
死刑確定,該怎麼救?要先保住性命,得引起媒體關注學界關心,讓官方槍下留人。記者會一場場開,請求監察委員調查、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學者進行判決評鑑,串聯國內外社團及人權組織聲援,組織救援志工團。
在救援個案的同時,改變制度的工作沒有停下,冤屈漸漸地集結民間力量,緩慢地推動司法改革的齒輪。2004年大法官釋字582號解釋,讓徐案隔年重啟審判,徐自強暫時免死,孱弱的繼續與司法拚鬥。那一年司改會成立10週年,司改雜誌結語,「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2010年爆發高等法院法官集體貪污醜聞,促成民間倡議十餘年的《法官法》通過,台灣人民終有途徑可以申請評鑑法官與檢察官,但有罪推定的「文化」難以消弭。隔年,徐自強意外的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生效走出監牢,小紀導演(紀岳君)開始用攝影機紀錄他,暫時獲得自由的徐自強全台演講,要向司法討回他應有的清白。
▲《徐自強的練習題》首映會後觀影民眾合影。(圖/民間司改會)
2014年8月民間司改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受邀到台南高分院參訪「法庭數位科技化」,誰也沒料到,這也成為徐案平反的關鍵之一。數位科技終於進入「古堡」,義務律師團請求高等法院以科技化法庭審理徐案,十多年來綑綁在卷內的紙本筆錄,在二百吋螢幕下變成活的呈堂證供,參與法庭旁聽的同學說,「共同被告矛盾的很誇張,法官怎麼會聽不懂」,我們稍感寬心。
2015年8月民間團體拜會總統候選人,訴求台灣需要徹底的司法改革,官方應設立常設性的司法改革委員會。不到一個月,2015年9月1日,徐案更九審宣判無罪,當天聚集在法庭內外的聲援者相擁而泣。然而,高檢署隨即「膝反射」上訴,高檢署堅持有罪的文化激起救援者的鬥志,更多人關注冤案,也終於籌得經費將徐自強的故事出版,並開始拍攝紀錄片。
2016年政黨輪替,司法改革的齒輪轉動到關鍵時刻,蔡英文總統520就職演說宣布召開司法國是會議,10月最高法院判決徐自強無罪確定。
2017年,徐案的書順利出版,3月18日紀錄片特映時,阿強說:「今天我覺得一切真的都結束了。」
20年,一個死刑冤案被告,在法庭內從沒有檢察官到看見檢察官,從站著到可以坐下,從24小時戴著的腳鐐到終於取下,司法看似進步了。基層法官檢察官不滿外界批評,高喊貪污草率是以前的事,彷彿未來司法無限希望。然而當徐自強說,「真的很痛苦,因為每個法官都要我證明我沒有做,沒有做的事情要我怎麼證明?」當打官司的對象仍是難以撼動的有罪推定「文化」,那個徐媽媽在法院門口哭喊「司法不公」的年代,真的已經過去了嗎?
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繼續討論著20年前未完成的議題,紀錄片讓我們記得徐自強,記得走過的這20年司改史,國家、人民和法官檢察官們,也應永不忘記。(本文轉載自民間司改會)
●陳雨凡,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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