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15歲女搭公車就襲胸 色鄰居稱「有和解」判150小時勞務

▲胸部,乳房,波霸。(圖/達志/示意圖)

▲看鄰居少女獨自搭校車,老翁就忍不住襲胸。(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69歲的李姓老翁,去年6月看見15歲中度智能障礙的鄰居少女獨自到巷口搭校車,突然狼心大起,伸手摸了對方胸部一把,幸好被附近鄰居、少女的阿嬤撞見並報警。最後,嘉義地方法院將他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5年,且從判決確定日起一年內要服150小時的義務勞動服務。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判決書中提到,李男犯案後坦承犯罪,並表明知道少女為智能障礙,在自我保護能力不足之下,不懂得反抗得逞,且純粹就只是想要滿足私慾,但是也強調已與對方家屬達成和解。

最後,法官認為,雖然事件已達成和解,但確實讓少女的身心靈都受傷,所以依妨害性自主將李男判1年6月、緩刑5年,在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且從判決確定日開始的一年內,要到執行檢察官所指定的政府機關、社區或公益單位服滿15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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