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可以辦良民證」! 補教師怒「是在搞我們嗎」

▲作家林奕含、國文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圖/翻攝自林奕含臉書、中天新聞)

▲作家林奕含、國文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圖/翻攝自林奕含臉書、中天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補教名師陳國星涉嫌妨害性自主一案,台南地檢署以罪證不足不起訴,但事件已經延燒到整個補教界,也通過《補習進修教育法》的修正,要求未來從事補教業的老師必須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不過獲得不起訴的陳星也可以辦,讓其他老師抱怨「為了抓不到的狼師,搞到我們」。

除了良民證之外,為了確實管理補教業,教育部也決議再「擴大修正補教法範圍」,並舉辦全台的公聽會,23日到台中舉行;但剛好22日陳星獲得不起訴處分,意外引爆補教業者的怒氣,在會場直言「主管補習班的教育部,部長、司長、科長有良民證嗎?學校老師有良民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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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圖/資料照)

▲補教業認為,自己是「被陳星掃到颱風尾」。(圖/記者盧映慈攝)

台中補教協會表示,全台校園內發生的性侵、性騷擾案件每年有幾十、幾百件,比補習班還多,「只針對補教業根本就是職業歧視!」《補教法》的修法只是為了平息民怨,倉促訂立,完全沒有考慮補教業的意見;結果最後證據不足不起訴,陳星沒事,反而整個補教業都被拖累,真的很衰。

另外,沒有立案的非法補習班、安親班很多,教育部「應該先徹查,不是拿有立案的來開刀」,要求人員接受教育部審查通過才能聘僱,「辦理拖這麼久,萬一員工跑掉怎麼辦?」如果教育部堅持要這樣,那就先把所有從幼兒園到大學的教師,通通清查一遍,包含教育部、教育局(處)等主管機關,也都要求良民證,大家站在公平的起點上,再來談要怎麼做。

由於現場群情激憤,幼教聯合會想發表意見時,還被嗆聲「這是補教場合,幼教請離席!」甚至發動補教人員離場表達抗議,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則說,公聽會本來就有一般民眾發表意見的時間跟權利;良民證的規定也早在103年就有,當時不強制執行,今年6月修法只是提高到可以強制執行的法律位階,並增加「異動時時也應出示良民證」,未來也規劃學校及課後輔導中心都要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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