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來希。(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反年改團體近日到世大運鬧場,反而引發民眾批評,公務員代表李來希24日強調,他爭的確實就是他的「私利」,他爭的就是國家法律制度之下法律規定給的應有權利。「因為我在工作時曾做了相當程度的付出,這是我工作之後的代價,是我的『當然所得』」,他還說,「有人伸手到你的口袋掏錢,你要不要跟他拼命?」
李來希今天說,酸民跟媒體把反年改團體當成貪得無厭、整天為錢鬧事的人,還說他們是只為了錢不顧國家顏面、利益的人,但他認為,民主法治國家,不管是錢多錢少, 一分一毫,「只要是屬於你的,沒經法定程序、沒在合法範圍內,沒人可剝奪你的法定權益」,今天把軍公教爭取退休金當成貪婪份子,若這樣成立,過去捍衛人民權的團體為少數人爭取權益,為何現在沒站出來?
抗他舉例,苗栗張藥房的房子被拆,明明是因為影響交通,但民間團體舖天蓋地抹黑造謠,現在民進黨政府同意重建 即便還是影響交通,但所有權仍是他們的,所以就該還給他們,他支持這點,法律規定所有權是誰的,就是誰的,但「有人用批評軍公教的標準來批評張藥房嗎?沒有!」
他還說,文林苑事件,有人罵他們貪得無厭嗎?假如不該罵 為何用不同標準罵軍公教?「是我們的法定權益,就要抗爭到底,有人伸手到你的口袋掏錢,你要不要跟他拼命?」
李來希更強調,台灣一年的民事訴訟案件量就高達230萬件,有多少人上法院,無非就是爭名奪利,「有人在罵他們嗎?大家是在爭自己的法定權益而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的該還就還,這就是法治社會的遊戲規則,為何在軍公教就變成貪得無厭,這是小錢嗎?」
至於很多網友在李來希臉書留言罵他爭的是「私利」,李來希也直言,「是的!我告訴你,李來希就是這樣的人,我爭的就是國家法律制度之下法律規定給我的應有權利。因為我在工作時曾做了相當程度的付出,這是我工作之後的代價,是我的『當然所得』,你不可以拿走,誰都不可以拿走,因為遊戲規則就是這樣定的。遊戲規則要改,需經當事人同意,這樣國家治理才有章法,而不是將反對者戴上反改革的帽子。」
至於反年改團體鬧場世大運的事件,李來希說,「雖然活動不是我們辦的」,但他絕不會跟夥伴切割。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