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遭控涉嫌洩密案。(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遭指控涉嫌洩密、教唆洩密案,馬英九上個月辯論終結時指出,檢方起訴時有3大嚴重錯誤,希望判決能讓未來總統知道,面對類似憲政風暴,不要再有無謂糾纏。全案歷審5個月,台北地院今天下午4時宣判,認為馬英九雖有洩密行為,但具有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處理院與院之間爭議,至於教唆洩密部分則證據不足,因此判處無罪。
台北地院發言人廖建瑜召開記者會,指出就馬英九2013年8月31日洩密部分,雖構成要件該當,但馬英九依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而阻卻違法,即為刑法上不罰的行為;另就同年9月4日教唆洩密部分,認為檢察官舉證不足,無法證明馬英九有教唆黃世銘另行起義洩漏秘密。
另外,台北地院認為,法院也沒有主動搜集不利被告證據的義務,依照「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原則,就檢察官起訴部分,不能證明被告馬英九犯罪,因此依法應為無罪。
▲柯建銘自訴案件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圖/記者林世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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