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昨遞書狀,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圖/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遭指控涉嫌洩密、教唆洩密案,馬在辯結時指出,檢方起訴時有3大嚴重錯誤,希望判決能讓未來總統知道,面對類似憲政風暴,不要再有無謂糾纏。全案歷審5個月,台北地院今判馬英九無罪。另外,台北地院昨天收到柯建銘遞書狀,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556萬5000元,且需登4大報道歉。
台北地院指出,本案告訴人柯建銘昨天遞書狀,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556萬5000元,並要求馬英九要在4大報公開道歉,不過依照刑事訴訟法,柯建銘應在辯論終結前提出,否則應會以程序不合法駁回。
台北地院召開記者會,發言人廖建瑜指出,就馬英九2013年8月31日洩密部分,雖構成要件該當,但馬英九依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而阻卻違法,即為刑法上不罰的行為;另就同年9月4日教唆洩密部分,認為檢察官舉證不足,無法證明馬英九有教唆黃世銘另行起義洩漏秘密,因此判無罪。
▼馬英九涉洩密案獲無罪。(圖/資料照/記者姜國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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