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遭獸父性侵後,出現創傷症候群。(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一名39歲建築工3年前帶子女回鄉探親時,不顧12歲兒子就在一旁睡覺,不僅直接性侵同床的13歲女兒,之後還食髓知味,多次伸出狼爪。案件曝光後,狼父一度想輕生表達愧疚,妻子也替他求情,但法官痛斥夫妻倆對受創女兒的感受隻字未提,因此重判他須入獄10年半。
綜合港媒報導,這名39歲的建築工2003年從大陸獨自到香港打拼,妻子及一對子女則在8年前相繼赴港團聚,而平時一家人就都擠在一張破舊的鐵架床上。少女第一次被性侵時,是在狼父帶著一對子女回大陸老鄉探親,當時少女在熟睡過程中感到下體疼痛,但因光線昏暗,只在模糊之間看到父親的臉。
同年時隔數月後,狼父食髓知味,不僅多次明目張膽地性侵對方,甚至直到去年10月還「一時性起」,在女兒大腿上磨擦至射精。事後,女兒向母親訴說此事,但母親不僅不信,還不允許她報警,直到她向同學坦承此事,全案在因此曝光。
▲法官認為,夫妻倆根本不在乎受害女兒的感受,因此重判10年半。(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開庭時,狼父辯稱婚姻觸礁導致性慾無法正常宣洩,才會透過反覆性侵女兒來滿足,堅決否認有「進入」女兒身體,只有「過門不入」,並沒有與女兒實際發生性行為,但這番說法被法官當庭斥責不知悔改。
法官強調,被告光是在年幼兒子旁性侵女兒就已「令人難以理解」,而案發後企圖自殺的舉動更顯現出被告缺乏責任感。另外,被告妻子雖當庭出示被告撰寫的悔過信,但信中不僅一字都未提及女兒的感受,連妻子也只對被告的行為感到羞愧,對女兒不聞不問,顯見母親擔心失去經濟支柱,多過於女兒福祉,凸顯出案件的嚴重性。
法官引述少女的創傷報告指出,受害者因為被父親性侵,不僅患上創傷壓力症候群,還對自尊、情緒管理及人際關係造成了深遠且不可抹滅的負面影響,未來得長期接受心理治療。審酌被告否認有「進入」女兒,但承認4項控罪,22日宣判處10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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