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不甘人財兩失,為情跳下陸橋輕生,還是先上網搜尋「如何變成厲鬼」。(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7歲的女子在婚姻離異後於2011年結識某已婚富商,2人還生下一女,但最後東窗事發遭富商元配發現,並怒告女子妨害家庭。法院2016年判處女子賠償50萬元,女子獲悉判決結果後情緒低落,於28日自一處陸橋跳下自殺。檢方調查發現,女子生前還上網查詢「如何變成厲鬼」,並隨身在包包攜帶紅衣及繩索,死意相當堅決。
該名女子離婚後前往中部工作,因緣際會結識一名富商,2人迅速發展戀情,並生下一女,不料富商派遣外勞照料私生女時遭元配抓包,妻子怒不可遏,堅持提告,當時女子苦苦哀求原諒,最後雙方簽署切結書,女子承諾未來不再與富商有任何往來,若違反即賠償100萬元,終獲得元配撤告。
但自此之後,女子仍與富商私下來往,甚至還多次鬧自殺,元配不堪其擾,遂再度提告妨害家庭,並向法院訴請損害賠償。判決結果在2016年8月出爐,法院認定女子應賠償元配50萬元。
獲悉結果後,女子疑似不堪人財兩失,28日下午5時許站上市區某陸橋企圖尋短,警消接獲通報後趕抵現場,才剛說出「小姐有話慢慢說」意欲安撫,女子竟直接跳下輕生,在送醫搶救3小時後仍是宣告傷重不治。
檢方調查發現,女子為了感情與官司一事,不只一次企圖輕生,先前也曾有服藥自殺被救回的紀錄;令人膽寒的是,檢方發現女子此次在跳橋尋短前,竟先上網查詢「變成厲鬼的方法」,還依照此法將繩索打結,與紅衣一併放入隨身包包,甚至事前還先告知友人跳橋一事,但無奈女子死意堅決,最後仍是來不及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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