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無辜者經過長期監禁,出獄後可能已家破人亡,且年歲已高,不易找到工作,更易成為社會的邊緣人。(圖/視覺中國CFP)
今年冤獄平反協會的年度論壇,邀請了美國長期投入在無辜者社會復歸與心理重建的Healing Justice創辦人Jennifer Thompson,來談這些無辜者獲得無罪判決之後的回歸社會之路,我也受邀擔任該場次的主持人。
Jennifer是一起性侵案的倖存者,案件發生時,Jennifer是大學的準畢業生,大好前程正要開始,卻在畢業前夕遭歹徒半夜入侵住處,拿刀抵住脖子性侵,Jennifer為了存活,且要將歹徒繩之以法,她憑著過人的機警和勇氣,和歹徒周旋,並記住歹徒的相貌和特徵,藉機狼狽脫逃而獲救報案。因為Jennifer的堅信及清楚的記憶,透過檢警的指認程序,讓當時22歲的Ronald入獄服刑。
然而,11年後,DNA鑑定證明當時指認錯誤,而真正加害人又性侵了6個女性,這樣的轉折讓Jennifer一夕間由被害人變成加害人,使她陷入嚴重的自我懷疑與愧疚。然而Ronald卻告訴她,自己並不恨她,「我們都是這起犯罪的被害人。」Jennifer完全沒有想到,這個當初她每天祈禱他在獄中死去的人,最後卻成了教會她如何活下去的人。
雙方真摯的告解、道歉與原諒,開啟了他們的人生旅途,他們變成好朋友,一起關懷冤案被害人、一起推動檢討法庭指認程序的瑕疵,並共同完成了《Picking Cotton》這本暢銷書,暢談這段經歷。
這些無辜者不像一般的犯罪被害人,受到的傷害容易被社會察覺並承認,他們未必能夠獲得金錢或心理重建上的協助,因為社會的義務似乎在無罪判決就已終了,司法也可能擺出高傲的態度表示,「我不是已經判你無罪,還你清白了嗎?」而鮮少設身處地思考他們出獄之後的人生應該如何重新建立。
他們經過長期監禁,出獄後可能已家破人亡,且年歲已高,不易找到工作,身體也因為長期處於低於一般醫療水平的監禁環境而疾病纏身。他們的青春不再,可能連教育機會都錯過,加上長期身處與社會隔絕、高度受管控且規律無變化的監獄之中,人格與個性也容易變得扭曲而產生自我否定心理。過去被媒體或者社會大眾標記為謀殺者、強暴犯或者強盜、竊盜犯等污名經驗,讓他們對於社會更沒有安全感,甚至恐懼、逃避;無從適應電腦或智慧型手機等快速進步的科技、錯過社會重大議題與集體經驗的空白人生,使他們更易成為社會的邊緣人。
在台灣,雖有《刑事補償法》,按照入獄的天數及當事人的情狀由法院酌定給予補償,但是,失去的青春、親情、愛情、就學、就業、夢想、安全感等,豈是金錢得以彌補?因此,國家對於他們的困境,應有更貼近無辜者真實需求的彌補措施,且整個《刑事訴訟法》也應更嚴謹,不讓任何人成為司法冤錯案的受害人。對此,冤獄平反協會也特別成立了「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以更溫暖的心去貼近無辜者的需求,這樣的理念值得大家關注、支持!
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相關資訊請見:http://twinnocenceproject.org/NewsDetail.php?NewsId=170
●尤美女,立法委員,投入婦運35年,推動諸多性平法案,現致力於婚姻平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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