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東洋製藥30億元 前董座林榮錦一審判10年

▲▼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院,台北地檢署外貌萬用圖。(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判,林榮錦應執行10年徒刑。(圖/資料照)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東洋製藥」前董事長林榮錦被控將乳癌、卵巢癌及精神分裂症等多項具專利的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Inopha AG公司,涉嫌掏空東洋公司台幣30億元,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宣判,林榮錦4罪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另犯罪所得2289餘萬歐元及13項學名藥授權合約製藥配方的專屬授權等均依法沒收,仍可上訴。

檢方調查,東洋遭林擅自移轉治療乳癌、卵巢癌、精神分裂症、前列腺癌等藥物的專利製藥技術,東洋為研發這些藥物共投入數億元成本研發,造成東洋鉅額損失。

台北地院表示,Denis為前東洋公司歐洲首席代表,民國95年於瑞士設立Inopha AG公司,林榮錦身為東洋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卻未能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經理人忠實義務,明知Denis為Inopha AG受益人兼實際負責人,其執行Inopha AG業務與東洋公司歐洲業務,身分存有利害衝突,卻先後於97年、98年逕自將東洋公司13種藥品製劑配方,專屬授權給Inopha AG,導致東洋遭受重大財產上損害。

另外,林榮錦更未經董事會授權同意,即為Inopha AG出具聲明書向FK公司保證授權效力,致使東洋公司喪失成為契約主體及收取授權對價之利益,且林榮錦犯後堅持否認犯行,因此依《證券交易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背信罪等4罪,判林榮錦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另名合謀涉案的德國籍男子Denis則遭檢方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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